根据最新辽宁省古树名木资源普查结果显示,我省古树名木资源数量较多,种类丰富。全省现有古树名木29068株,隶属32个科、68个属、110种,分布于全省14个市的78县(市、区)。其中,一级古树575株、二级3621株、三级24872株,各类名木41株。在现有古树名木中,有古树群落41处、计21339株。
本次普查从2017年开始,历时一年半,范围包括辽宁省全部行政区域。通过本次普查,基本摸清了全省古树名木的分布、生长势与保护情况,建立完善了古树名木资源档案。
古树,指树龄在100年以上的树木;名木,指具有重要历史、文化、观赏与科学价值或具有重要纪念意义的树木。古树名木是森林资源中的瑰宝,是自然界和前人留下来的珍贵遗产,客观记录和生动反映了社会发展和自然变迁的痕迹。古树名木也是珍贵的植物基因资源、宝贵的景观资源、独特的生态文化资源,具有多方面的重要价值。
据了解,本次普查包括前期准备、技术培训、实地调查、质量检查、专家鉴定、数据汇总、成果上报及分发应用等阶段。2017年1月,辽宁省绿委办下发了《辽宁省古树名木资源普查工作方案》和《辽宁省古树名木资源普查操作细则》。《工作方案》明确了普查目的、范围、职责、工作流程及保障措施;《操作细则》就如何分类鉴定、如何搞好内、外业调查、如何确保普查质量、成果上报等重点环节做了周密安排。同时成立各级普查小组,明确责任和分工。在组织上确保了此项工作有序推进。在各级绿委的积极争取、协调下,全省各级财政共投入配套资金828万元;14个市100多个县(市)区共抽调投入普查工作人员500多名,保证了普查工作有效开展。普查期间,辽宁省有6个市、3个县出台了古树名木保护条例和管理办法。针对全省古树名木现状和存在的管护问题,辽宁省绿委办于2017年6月制订了《辽宁省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条例》(草案),目前已经列入省政府立法计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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